合 个税附加扣除
Tags: 个税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子女教育政策继续教育赡养老人
概述
2019年1月1日新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哪些???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2022年3月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023年8月31日提高“1老1小 三项专项附件扣除标准”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 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您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您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注意:该项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本年多缴的税款可以在年终结算时退款或抵扣本年度之后的月份。
一 、子女教育
1 、享受条件
(1)子女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 、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10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 、时间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4 、备查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